國防法修訂草案公布 新增「發展利益遭受威脅」為動員條件
據《北京青年報》旗下微信公眾號「政知見」,全國人大常委會13日初審《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中國人大網21日在網上公布草案條文,徵求意見至下月19日。修訂草案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其中,「發展利益」是新增內容。
正值百年未有大變局 國防法亟待修訂完善
國防部長魏鳳和在說明中提到,現行國防法自1997年公布施行以來,對於建設和鞏固國防、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世情國情黨情軍情發展變化,現行國防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亟待修訂完善。」
在介紹背景時,魏鳳和提到,20多年來,世界戰略格局深刻演變,國際戰略競爭呈上升之勢,全球和地區性安全問題持續增多,武裝衝突和局部戰爭連續不斷,國際安全面臨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更加突出。
中國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面臨的安全威脅和挑戰更趨多元復雜,對全面提升國防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對國防政策制度作出相應調整,為建設強大鞏固的現代國防,有效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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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國防法修訂工作正式啟動於2019年1月。目前,修訂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軍委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現行國防法共12章70條。此次修訂共修改50條、增加6條、刪除3條,調整了第四章、第五章的名稱。主要修法內容還包括調整國家機構的國防職權,增加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容,以及增列太空、電磁、網路空間等為重大安全防衛領域。
責任編輯:尹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