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案】加拿大法官這樣裁定 華為形容為「重大勝利」

國情動向 18:35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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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一方以「美國誤導加拿大執法部門」為由,要求終止引渡

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聆訊周四(29日)在卑詩省最高法院繼續開庭,法官駁回檢方律師的一項申請,意味認為美國提供的「案件記錄」中可能存在「故意遺漏證據」或「重大證據遺漏」,可以被列為申請終止引渡的理由之一,但同時指現階段證據不足以終止聆訊。華為形容是官司中的「重大勝利」。

在周四的聆訊上,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職員柯克蘭繼續接受辯方律師盤問,他承認沒有應拘捕令的要求立刻逮捕孟晚舟可能侵犯了她的權利,亦承認孟晚舟被CBSA盤問時沒有被告知拘捕令的存在。對孟晚舟可能從事間諜活動及威脅國家安全的關注,是來自他自己在網上搜尋和他個人的認知。他同意辯方律師的說法,CBSA對孟晚舟的盤問,並不是要找證據去支持孟晚舟會威脅到國家安全。

柯克蘭在前一天作供時稱,他相信孟晚舟可能被懷疑從事間諜活動,他亦承認在孟晚舟抵步當日,得知孟晚舟是「大人物」後,曾經擔心CBSA盤問孟晚舟,而非讓加拿皇家騎警(RCMP)立刻逮捕,可能會影響孟晚舟的權利,並因此引起訴訟,是以他曾向同事提出不審問孟晚舟,直接將交給RCMP就好,但最後CBSA沒有這樣做。柯克蘭也承認,自己弄丟了孟晚舟電子設備的密碼,最後將密碼誤傳給了RCMP,該情形違反了加拿大的隱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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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裁定書認為,孟晚舟的申訴無論是要求中止訴訟還是指認「案件記錄」刪除證據既是基於每個分支的分別考慮,也是基於對各個分支的綜合考慮。因此,存在這樣的可能性,即第三分支無法獨自成立,但是在與第一分支和第二分支合併考慮的情況下,就可以成立。因此,法官決定駁回檢方律師的請求。

孟晚舟引渡案的審理目前進入了第二個階段,也就是審理美加兩國政府對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申請是否存在濫用司法程序的問題。孟晚舟的律師用三個分支理由申請終止對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分別是:第一分支,政治干預司法;第二分支,加拿大執法部門逮捕孟晚舟的程序違法並侵犯了她的憲章權利;第三分支,美方提供的證據存在重大遺漏。此前,法官已經接受了第一和第二個分支。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檢方律師認為第三個分支不成立,因此申請法官駁回。但是現在,這三個分支都被法官接受,就意味著孟晚舟的律師有了更多的證據來要求終止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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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建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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