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警法草案提允用武器 日憂釣魚島漁船成對象 官:冷靜避事態升級

國情動向

發布時間: 2020/11/06 16:05

最後更新: 2020/11/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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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南海局勢緊張之際,中國全國人大周三(4日)公布海警法草案全文,明確外國船舶在中國管轄海域非法活動、拒絕接受檢查時,經警告無效,海警機構可使用武器。中日有主權爭端的釣魚島的局勢或升溫,日本傳媒指出,在釣魚島(日稱尖閣諸島)附近的日本漁船可能成為對象。

日本防衛相岸信夫周五(6日)表示,將高度關注圍繞海警局的動向。他又表示,防衛省希望冷靜應對,避免事態升級。警戒監視和信息收集將做到萬無一失。

考慮南海局勢 保護人工島嶼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審議海警法草案,周三公布全文,向公眾徵求意見,為期1個月。

草案共80條,明確海警機構負責在中國管轄海域開展巡航、警戒,值守重點島礁,管護海上劃界線,預防、制止、排除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海洋權益的行為。同時採取必要措施保護重點島礁以及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人工島嶼、設施和結構安全。其中,保護人工島嶼被指是考慮到南海情況。

海警機構還會打擊海上走私,在權限內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漁業生產作業活動等監督檢查和處罰,預防、制止和懲治海上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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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明確,對非法進入中國內海、領海的外國船舶,海警機構有權責令其立即離開或採取扣留、強制驅離、強制拖離等措施。共同社稱,在釣魚島附近與其對峙的日本海上保安廳,可能將成為對象。

草案提出為了預防並阻止損害國家主權和海洋權益的行為,海警局將在包括領海及毗連區的管轄海域巡邏及監視。值得注意,日本方面周一(2日)表示,已連續57天在釣魚島附近發現中國公務船,全年累計已達283天,刷新歷史最高紀錄。分析認為,中方反覆在釣魚島附近航行,意在展示主權主張。日本通過外交渠道向中方提出嚴正抗議。

此外,草案寫明國家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在海上正受外國組織、個人的不法侵害,或面臨不法侵害的緊迫危險時,海警機構有權依法採取包括使用武器在內的一切必要措施,當場制止侵害、排除危險。

草案又提到,當有證據表明船舶載有疑犯或非法載運武器、彈藥、國家秘密資料、毒品等物品,拒不服從海警停船指令而逃跑的,以及外國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拒服從停船指令或以其他方式拒絕接受登臨、檢查,使用其他措施不足以製止違法行為的,經警告無效,海警可使用手持武器。

而在執行海上反恐任務、處置海上嚴重暴力事件,以及海警機構執法船舶、航空器受到武器或者其他危險方式攻擊時,海警還可以使用艦載或機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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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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