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角力】美新法2辣招劍指中概股 議員以此辯稱不針對中國
發布時間: 2020/12/03 20:00
最後更新: 2020/12/03 20:00
中美金融戰升級美國聯邦眾議院當地時間周三(2日)表決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案」。這項法案祭出兩「辣招」劍指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即市場所稱的中概股,包括要求中國企業必須嚴格遵守美國審計標準,否則將無法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但有美國議員以一個理由辯稱,新法不是要與中國金融脫鉤。
美國國會眾院當天採取簡易表決程序對「外國公司問責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進行審議,在限制眾院辯論與不允許修改下,法案以一致同意通過。
這項法案已於5月20日經參議院一致通過。在眾院今天通過後,只待送白宮,經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簽署後即能生效,正式成為法律。
法案其中兩項重要規定:
- 在美國上市的企業必須證明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或持有股權
- 若企業連續3年不配合「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管理委員會(U.S.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審查,將禁止這家企業的證券在任何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法案雖沒點名,但這兩項條文被指對中國產生最大實質影響,有中概股或要因此退市。
共和黨籍眾議員龔薩雷茲(Anthony Gonzalez)在院會發言時表示,多年來PCAOB與外國相關機構密切合作,對在美上市公司進行聯合審查,但比利時、法國、與中國等少數司法管轄區沒有類似協議。中國閃避這項要求,不允許這樣的合作,導致PCAOB無法審查中國與香港企業。
龔薩雷茲表示,外國公司問責法案的目的,就是在防止總部設於中國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企業在利用美國資本市場的同時避開審查,這對投資人而言是不公平且危險的。
議員:法案提供3年窗口期
民主黨籍眾議員謝爾曼(Brad Sherman)則表示,這項法案或許是國會通過最重要的投資者保護法案。10多年來,PCAOB一直無法對中國或香港企業進行審查。這項法案將能消除投資人與美國市場面臨的風險,這是項保護投資人的法案。
謝爾曼強調,這項法案並非反中國,也不是為了禁止中國企業交易。相反,法案提供為期3年的窗口,讓中國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PCAOB達成合理協議,為投資人提供額外保障。
對於這項法案,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當地時間2日說:「這再次表明美國對中國的公司採取了歧視性的政策,對中國企業進行政治打壓」。
責任編輯:鄧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