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深圳18新政便利香港人北上發展 涉子女入學和住屋
發布時間: 2020/12/03 20:00
最後更新: 2020/12/03 20:00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持續推進。深圳出台18條措施,涵蓋港澳居民在深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4個方面,率先落實便利港澳居民政策措施、推進在深圳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
子女就學領域一直多港人關注。未來,在子女申請就讀公立學校方面,港人將有資質申請就讀深圳所有的學校,積分政策與非深圳戶籍居民同等計分。
18條涵蓋人才住房保障、義務教育等
據《深圳特區報》,深圳已出台《關於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在政策覆蓋上力爭涵蓋港澳居民在深發展的全過程、各方面。
學習方面有6條,主要涉及港澳青少年來深交流、義務教育、高校獎助學金、深港澳職業教育合作、深港澳教育交流與合作、港澳機構來深辦學等﹔
就業方面有3條,主要涉及港澳學生來深實習見習就業、專業資質認定範圍、人才政策等﹔
創業方面有4條,主要涉及創業補貼、創新創業活動、深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創業引導基金等﹔
生活方面有5條,主要涉及居住証政策、人才住房保障政策、交通優惠、深港澳社會保障合作、打造綜合服務平台等。
梁振英:港青要用好大灣區這個平台
據悉,在政策力度上,《若干措施》努力實現港澳居民民生方面享有「市民待遇」。在18條措施中,與深圳戶籍市民同等待遇有4條:包括進一步支持港澳學生來深實習見習就業﹔進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參加創新創業活動﹔為來深的港澳居民提供公共交通優惠﹔進一步推進深港澳社會保障合作等。
與非深戶籍市民同等待遇有2條,包括進一步為港澳籍學生接受義務教育提供便利﹔進一步落實港澳居民居住証政策。
此外,略優於市民待遇的有7條,比如,進一步加強高校港澳籍學生獎助學金支持力度﹔將創業補貼政策覆蓋到在深的港澳青年﹔設立港澳青年在深創業引導基金﹔進一步完善來深發展的港澳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等等。
據深圳衛視專訪,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呼籲香港青少年要用好大灣區這個平台,邁向全國和全球的大舞台。
至於深港之間的交往所需要突破的關鍵點,他說,「要突破的首先是心理上的障礙,要跨越心理距離。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這也是習主席對香港的要求。深圳是一個重要的平台,更是我們可以邁出的重要一步。人的來往是主要的,人之間的來往多了,其他方面就水到渠成。」
責任編輯:尹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