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內地:進口冷鏈食品無核酸檢測報告 不得上市銷售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內地頻頻在進口冷凍食品或包裝樣本,檢出新冠病毒陽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日前召開會議,強調加強新冠病毒輸入風險「物防」,進口冷鏈食品沒有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報告、消毒證明、及追溯信息,不得上市銷售。
會議提出,全面推進進口冷鏈食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設,進一步強化新冠病毒輸入風險「物防」措施。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將信息化追溯作為「規定動作」,確保貨物「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重點口岸城市要落實好集中消毒、核酸檢測、信息錄入等首站防控措施。在信息通報、風險交流、排查處置等方面加強跨區域、跨部門合作。
會議強調,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食品進口商、生產經營企業、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生鮮電商、餐飲企業等全面排查,企業自建冷庫、第三方冷庫年底前實現全覆蓋備案。
同時,加強常態監管和應急處置,嚴字當頭,嚴格進口冷鏈食品從口岸到境內生產、流通、銷售全程防控,沒有檢驗檢疫證明、沒有核酸檢測報告、沒有消毒證明、沒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銷售。加大對來源不明、相關票據不全的進口冷鏈食品查處打擊,指導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
世界衛生組織(WHO)曾稱,沒有證據顯示新型冠狀病毒通過食品或包裝傳播。專家也指,普通民眾購買或接觸冷凍食品,感染的機率很低。但中國多次表示從進口冷凍食品包裝檢測到新冠病毒,並加強規管進口冷凍食品,停止有疫情的企業的產品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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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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