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廢水】中國專家:與核廠一般排放有本質區別
日本政府決定將福島第一核電站核廢水排出大海,副首相麻生太郎更稱核廢水處理過後「可以飲用」,日本做法引起中國、南韓等多國不滿。中國核能專家強調,日本福島核廢水是核事故後所產生,曾與核反應堆接觸,與核電廠一般運作產生處理後正常排放的廢水,有本質區別。
內地傳媒引述中國核能行業協會專家委常務副主任趙成昆表示,日本福島核污染水,和核電廠正常運行液態流出物,兩者看起來雖然都是廢水,但其實有本質區別,沒有可比性。
趙成昆指出,兩種核廢水關鍵分別在於來源不同。日本福島核事故屬於7級核事故,是最高級別,反應堆的堆芯熔化,大量釋放放射性物質。福島核事故廢水來自於事故後,注入熔融損毀堆芯的冷卻水,以及大量滲入反應堆的地下水和雨水,量很大、放射水平很高,而廢水因為包含熔融堆芯中存在的各種放射性核素,處理難度也大。
至於一般核電廠廢水,則是正常運行產生,主要來源於工藝排水、化學排水、地面排水等,放射性水平很低,而且經過處理後,嚴格遵守國家、國際通行標準排放。
日本目前處理福島核廢水,主要是通過2012年開發的多核素處理系統(ALPS)過濾除氚以外的其他核素。
趙成昆則表示,無論是日本負責福島核廢水處理研究的「ALPS小組委員會」發表報告,還是福島核廢水處理實施主體東京電力公司的公開數據,都顯示處理效果未達到預期,過濾後廢水中的碘-129等核素活度濃度,曾多次超標。
趙成昆認為,排放是處理福島核廢水的辦法之一,但是日本現在還未能給世界足夠信心,在此事處理上的表現封閉,不夠透明,缺少公開。
日本計劃2年後開始,將超過100萬噸福島核廢水過濾和稀釋後,分30年排入海洋,中國對此表示嚴重關切。中國外交部指出,海洋是人類共同財產,福島核廢水處置不只是日本國內問題,日方在未窮盡安全處置手段,不顧國內外質疑和反對,未經與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充分協商,單方面決定以排海方式處置福島核電站事故核廢水,做法極其不負責任。
中方敦促日方重新審視福島核廢水處置問題,在同各利益攸關國家和國際原子能機構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前,不得擅自啟動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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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連兆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