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官媒: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適時開徵財產稅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21/08/19 12:39

最後更新: 2021/09/03 20:44

分享:

分享:

國家主席習近平近期多次提及「共同富裕」理念,內地官媒《經濟日報》刊登浙江大學文科資深教授、共用與發展研究院院長李實等人的文章指出,應建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助推共同富裕。要進一步完善面向高收入群體的收入分配政策,建議適時開徵財產稅(如房產稅、遺產贈予稅等),調節高收入群體收入。

文章稱,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的政策對於增強經濟活力,促進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做好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提升低收入群體收入水平的同時,亦要進一步完善面向高收入群體的收入分配政策。

文章指出,長期以來,收入分配領域存在諸多問題和矛盾,收入分配差距較大,中等收入群體佔比偏低,成為製約共同富裕進程的掣肘。

調節高收入群體收入 完善國企高層「限薪」制度

文章建議,探索税收制度改革,個人所得稅方面,要更加註重對低收入者的保護,完善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建议在减免其他税种或降低税率前提下,適時開徵財產稅(如房產稅、遺產贈予稅等),調節高收入群體收入;限制不合理收入(包括灰色收入、壟斷部門高收入),要繼續完善國有企業高層「限薪」制度,要限制公权力对经济干预,消除灰色收入来源。

此外,繼續探索慈善的激勵機制,創造更加有利於慈善事業發展的寬鬆環境,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高收入人群成为慈善事业的主体力量,从而更好发挥第三次分配对于改善收入分配的作用。

【共同富裕】中央提到「三次分配」 究竟是什麼?

中央明確「共同富裕」標準 提出規範高收入、鼓勵回報社會

料針對科企及房地產監管將持續

另外,摩根士丹利中國首席經濟學家邢自強表示,促進共同富裕包括三大抓手:轉移支付、社會保障、回饋社會。結合浙江共同富裕示範區的實施方案,潛在的具體措施可能包括五項:

1. 長線而言逐步推出房產稅、遺產稅、資本利得稅,調節高收入;

2. 設立和經濟增長和通脹掛鉤的工資調節機制,保障普通勞動者收入分享經濟紅利;

3. 中央政府逐步統籌地方土地出讓收入、通過轉移支付向欠發展的地區和群體傾斜;

4. 通過國企改革和劃歸國企股權給社保,加強低保、住房、教育、醫療等基本社會保障;

5. 利用稅收優惠和社會榮譽等政策鼓勵富裕團體和企業開展捐贈、回饋社會、慈善等。

邢自強預計,經濟利益的分配更多轉向普通勞動者,企業和資本盈利佔經濟的比例可能會逐步下降;從行業角度看,那些導致收入差距擴大、社會焦慮加劇、環境污染加重,以及有數據安全風險的行業和商業模式,或將在今後數年受到進一步約束。針對科技企業、平台經濟以及房地產的監管或將持續。相反,與國家戰略方向一致的行業,如國產大眾消費品牌、硬件科技自主化、網絡安全、創新藥、職業培訓、新能源產業等仍將獲得政策支持。

 責任編輯:蒯宇澄

緊貼中國國情最新發展,Bookmark hket.com中國頻道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