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租賃條例公開徵求意見 房租上漲過快可調控

經濟脈搏

發布時間: 2021/08/24 12:07

最後更新: 2021/08/24 12:37

分享:

分享:

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今日(24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條例》對長租公寓監管、租金貸、網絡房源發布、群租房等熱點問題予以規範。其中特別提出,當租金快速上漲時,主管部門可以採取措施調控住房租賃市場。

這是繼住建部公開住房租賃條例後,首部公開的地方版住房租賃條例。該《條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9月23日。

保障租購同權 將建官方租賃服務平台

據《北京日報》報道,《條例》徵求意見稿著力規範出租行為,保障租購同權。根據規定,租賃住房應當依法訂立住房租賃合同,且訂立住房租賃合同前,出租人應當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證明、不動產權證或其他證明不動產權利歸屬的合法憑證,配合承租人實地查看房屋,告知房屋裝修完成時間。

屬於這四種情況的住房不得出租用於居住:屬於違法建設的;經鑑定為危房的;室內裝修空氣質量不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這是室內裝修空氣質量不達標首度被明確列入禁止出租之列。此前,自如的甲醛房事件曾在全國多地引發關注。

對於租金和押金的收取方式是押一付一、押一付三、押二付三,各經紀機構之間並不一致。《條例》統一規定,合同期限內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提倡出租人按月收取租金;租賃雙方當事人在住房租賃合同中約定收取押金的,押金數額一般不超過1個月租金。

同時,北京將建立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出租人應當通過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台網簽住房租賃合同,同步完成住房租賃登記備案和出租登記。承租人可以憑備案的租賃合同按照規定申領居住證,並作為依法申請辦理積分落戶、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公積金提取等公共服務事項的憑證。

增加調控租金上漲過快可採取相應措施

此前,住建部公開的《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提到,對於租金上漲過快的,可以採取必要措施穩定租金水平。北京版的條例對必要措施予以了細化。

《條例》提出,北京建立租金監測和發布機制。住房租金快速上漲時,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可以採取限制住房租賃企業經營房源的租金漲幅、查處哄抬租金行為等措施,調控住房租賃市場。必要時可以實行佣金或租金指導價。

北京大學房地產法研究中心主任樓建波說,限制住房租賃企業「收房」的租金漲幅、查處哄抬租金,顯然是針對當年各大租賃企業競價收房的約束,防止他們在資本助推下放大市場波動。實行租金指導價,則可以理解為由政府分區域規定租金的上限或漲幅,確保租金保持在合理範圍。

在樓建波看來,從限制租金漲幅到實行佣金指導價、租金指導價,這三條遞進式的措施是北京市首創,充分體現了北京市調控租賃市場、穩定租金水平的決心。當然,這些措施主要是針對租金快速上漲的應對措施,從北京租賃市場的統計數據看,近年來租金波動幅度較小,市場保持平穩,這種情況下無需政府乾預。

嚴管長租單次租金 超3個月需納入監管

針對去年以來頻現的長租公寓「暴雷」現象,《條例》對長租公寓也予以全面規範,包括設置准入門檻,資金監管、限定貸款及違規處罰等。

《條例》提出,租金方面,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單次收取租金的數額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租金總和;超過的,收取的租金應當納入監管。押金方面,住房租賃企業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數額不得超過1個月租金,並按規定通過第三方專用賬戶託管。同時,住房租賃合同期滿或解除,除抵扣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外,住房租賃企業應自承租人返還住房後3個工作日內向承租人退還押金和剩餘租金。

《條例》並指,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誘導、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在住房租賃合同中包含租金貸款相關內容。而金融機構在發放租金貸款時,應當以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貸款額度不得高於住房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租金貸款只能劃入借款人賬戶。

培育發展鼓勵集體建設用地建租賃房

此外,在完善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方面,《條例》也從增加市場供給、調節供應結構等方面,鼓勵合規發展。

《條例》明確,本市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出租住房,穩定租賃關係,穩定租金水平;鼓勵利用存量非居住土地按規定建設租賃住房,鼓勵將低效、閒置的辦公、商業、旅(賓)館、廠房、倉儲等非居住房屋建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鼓勵依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此外,北京市將逐步推行租賃住房和購買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

《條例》也對群租房作出禁止規定,明確出租住房應按照規劃設計的套、間出租,人均使用面積和每個房間居住人數符合相關規定,且住宅的起居室、廚房、衛生間、陽台、儲藏室等不得單獨出租用於居住。

責任編輯:蒯宇澄

緊貼中國國情最新發展,Bookmark hket.com中國頻道

開啟hket App,閱讀全文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
訂閱《香港經濟日報》電郵通訊
收取第一手財經新聞資訊 了解更多投資理財知識 提交代表本人同意收取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發出的推廣訊息,你也可以查閱本網站的私隱政策使用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