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財辦:共同富裕不搞殺富濟貧 也非平均主義
中共中央財經委員會上周二(17日)的會議上,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提出「共同富裕」時稱,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依法保護合法收入,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中央財辦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韓文秀周四(26日)解釋指,中國推進共同富裕時不會搞「殺富濟貧」,也不會強制三次分配。
共同富裕的定義
韓文秀指出,中國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這個基礎上,要繼續把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兩件事情辦好,「逐步縮小分配差距,堅決防止兩極分化」。
他解釋,共同富裕是全體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數人的富裕;是人民群眾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雙富裕,不是僅僅物質上富裕而精神上空虛;是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的共同富裕,不是整齊劃一的平均主義同等富裕。
實現共同富裕的途徑
至於如何實現共同富裕時,韓文秀說,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奮鬥,這是根本途徑。
他強調,要鼓勵勤勞致富、創新致富,鼓勵辛勤勞動、合法經營、敢於創業的致富帶頭人,允許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先富帶後富、幫後富,不搞「殺富濟貧」。
韓文秀也指出,要創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條件,暢通社會向上流動的通道,給更多人創造致富的機會;也要扎實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防止落入福利主義的陷阱。他說:「我們不能等靠要,不能養懶漢。」
對於中央財經委會提出的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制度安排,韓文秀指出:「第三次分配是在自願基礎上的,不是強制的,國家稅收政策要給予適當激勵,通過慈善捐贈等方式,起到改善分配結構的補充作用。」
責任編輯:李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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