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專家倡藝人「持證上崗」 沒註冊不錄用 官媒這樣評論
想做明星要考牌?內地大力整治娛樂圈之際,有專家建議,對演藝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凡沒有註冊登記都不予錄用,引起熱議。
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治日報》今日(8日)刊發評論,演員演出能力和藝術水平難以量化,要做到持證上崗,恐需科學設計和長期探索。
內地網民也對此議論紛紛,有人不僅支持持證上崗,還認為需要政審,又要至少完成9年義務教育。但有人認為,對演藝人員難有評定好壞的標準,蘿蔔青菜各有所愛。
經紀、播音主持人需持證
據《北京青年報》日前報道,北京演出行業協會會長張海君,上月在一場研討會上建議嚴格行業從業標準,對藝人實行持證上崗制度,「持證前需接受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方面的培訓,進行登記註冊管理。凡是沒有註冊登記的,規定各類平台均不予錄用」。
報道指出,上世紀90年代,一些演員上台表演是需要演出證,後來隨著有關部門簡政放權,加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修改,到本世紀初,演員演出不再需要演出證。只是,一些民營機構演員,因舉行國內巡迴演出或到境外演出,還得通過其他渠道和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演員身份。
相對的是,據目前要求,演出經紀人員、播音主持人需持證上崗。
演員藝術水平難量化 各有所愛
《法治日報》評論指出,與演出經紀人和主持人不同,演員的行業特性決定了其演出能力和藝術水平難以量化,要做到持證上崗,並有效考核其「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水平,恐怕還需要科學的設計和長期的探索。
文章認為,即使演員可以「持證上崗」,也只是事前管理,或能解決入門前的合格問題,但要演員不忘初心,關鍵是實現全過程的動態管理。
文章提到,特別要發揮好行業組織的作用,既要把好事前的入門關,又要在日常管理中持續開展道德修養和法律知識教育,履行好事中的監管責任;一旦發現問題苗頭,要及時提醒、告誡,遇到涉嫌違法犯罪要及時依法處理。同時,運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通過社會輿論力量,讓娛樂圈從業人員心存敬畏、崇德守法。
內地網民反應:
這個持證上崗改變不了什麼,是壞人,你能用一個證把他變成好人嗎?顯然很難。
這些專家有證嗎…演藝人員的好與壞很難有一個評判標準
起碼需要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不然是否違反義務教育法?
這個好,必須支持!不光需要持證上崗,還需要政審!
別最終沒有管起來,反倒催生出一堆灰色產業鏈,這種事兒幹的還少嗎?
責任編輯:林佩怡
緊貼中國國情最新發展,Bookmark hket.com中國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