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生育】上海延長生育假至60日 增設育兒假
內地推行「三孩政策」後,多地陸續出台相關鼓勵政策。上海延長生育假至60天,並增設育兒假;浙江則延長產假,生育一孩的產假為158天,二孩、三孩為188天。修改後的《條例》即日起實施。
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7次會議今日(25日)召開,並表決通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下稱《條例》)。
新《條例》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明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與此同時,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額外享有的生育假,從原本30天,增加到60天。
根據相關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此次修訂施行後,意味上海女職工的產假與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間可有158天假期。
《條例》還明確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滿3周歲之前,雙方每年可享受育兒假各5天。育兒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上海市目前約有380萬個獨生子女家庭,涉及約760萬獨生子女父母。同時,由於各種原因,不可避免地產生了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2020年底全市共有計生特別扶助對象8.02萬人。新《條例》將延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制度,明確在政策調整後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浙江延長產假 二三孩188天
此外,浙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也通過《關於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將原條例規定的婦女產假128天,修改為生育一孩的產假為158天,二孩三孩為188天。
除了延長產假,修改後的《條例》還增設育兒假,明確「在子女三周歲內,夫妻雙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兒假,期間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發」。
同時,為緩解獨生子女照護父母的壓力,增設獨生子女陪護假,規定獨生子女家庭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獨生子女每年享受5天陪護父母假。
責任編輯:易燕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