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生育】廣東增產假至178日 父母各多10天育兒假
發布時間: 2021/12/01 16:57
最後更新: 2021/12/01 17:45
內地推行「三孩政策」後,多地陸續出台相關鼓勵政策。廣東省人大今日(1日)通過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明確女方在國家規定的98日產假基礎上,再享受80日獎勵假,總計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
條例並增設父母育兒假,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內,每年享受10日的育兒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為緩解獨生子女照護父母的壓力,條例明確,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的獨生子女,每年有5日護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療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假。
減輕家庭生育負擔 配租公租房給予照顧
條例強調政府通過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並在就業服務、配租公租房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同時,鼓勵用人單位與職工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採取靈活安排工作時間、減少工作時長、實施遠程辦公等措施,為家庭嬰幼兒照護創造便利條件。並要求政府採取有效措施,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此外,條例明確,要推動建立普惠托育服務體系。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托育機構,支持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業園區、學校、商業樓宇及青年女職工集中的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有條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開放。
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招收適齡幼兒。對違反托育服務相關標準和規範,以及虐待嬰幼兒的托育機構進行懲處。
責任編輯:蒯宇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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