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受賄、徇私枉法案開庭:被控受賄超1.1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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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07/28 20:19

最後更新: 2022/07/28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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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開庭審理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製委員會原副主任、前司法部副部長傅政華受賄、徇私枉法一案。傅政華被控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17億多元,數額特別巨大。

央視新聞報道指,對受賄部分公開審理;因涉及國家秘密,對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開審理。

今日開庭現場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華利用擔任北司法部部長,全國政協社會和法製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處理等方面提供幫助,本人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7億余元,數額特別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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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至2015年,傅政華在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對其弟弟付衛華涉嫌嚴重犯罪問題線索隱瞞不報,不依法處置,致付衛華長期未被追訴,情節特別嚴重。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傅政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傅政華早前已被「雙開」,即開除黨籍和公職。官方早前指,傅政華從未真正忠誠於黨和人民,政治野心極度膨脹,為達到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

責任編輯:李冰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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