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案宣判 36被告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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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2/09/30 16:50

最後更新: 2022/09/30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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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太陽城集團董事周焯華(綽號「洗米華」)跨境賭博犯罪集團,骨幹成員涉及的3宗案件,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合併審理,法院一審宣判36名被告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成,判處1年3個月至7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一人表示要提出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7年以來,澳門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股東、董事周焯華(另案處理)在澳門賭場承包賭廳。2015年以來,周焯華在菲律賓等地先後開設「SCM聯盟E城」、「UE環球E城」等網絡賭博平台進行賭博活動。

截至去年11月,該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共發展中國籍股東級代理280餘人,發展中國籍普通代理38,000餘人,發展中國境內賭客會員6萬餘人,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嚴重擾亂中國社會管理秩序。此外,該犯罪集團違反國家規定,虛構交易協議,多次進行資金跨境兌付,金額共計11.6億餘元(人民幣,下同),非法獲利高達1700餘萬元,嚴重擾亂中國金融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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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寧寧、彭浩受周焯華指使,在境內成立公司,接收跨境賭博犯罪集團在境內收取的賭資、賭債並運營管理;另外多名被告的行為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且情節嚴重。張寧寧還違反國家規定,非法買賣外匯,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其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

法院判決指,對張寧寧以開設賭場罪、非法經營罪,執行有期徒刑7年,罰款80萬元;另外35人以開設賭場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至1年3個月不等的刑罰,罰款5萬元至300萬元不等。;供犯罪所用的財物、賭資、違法所得及收益、孳息,隨案移送的,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尚未追繳到案的,繼續追繳。

宣判後,張寧寧等35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决,不上訴;另一名被告當庭表示要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易燕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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