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宅坍塌釀54死 4名中管幹部被問責
一年前湖南長沙一居民自建房倒塌,造成54人死亡,9人受傷,官方近日發不該事故調查報告,4名中管幹部被問責。
據新華社,2022年4月29日12時24分,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金山橋街道金坪社區盤樹灣組發生一起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直接經濟損失9077.86萬元(人民幣,下同)。
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調查報告,認定是一起因房主違法違規建設、加層擴建和用於出租經營,地方黨委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違法建築整治、風險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不負責,有的甚至推卸責任、放任不管,造成重大安全隱患長期未得到整治而導致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房主拒不聽從勸告,未採取緊急避險疏散措施
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違法違規建設的原五層(局部六層)房屋建築質量差、結構不合理、穩定性差、承載能力低,違法違規加層擴建至八層(局部九層)後,荷載大幅增加,致使二層東側柱和牆超出極限承載力,出現受壓破壞並持續發展,最終造成房屋整體倒塌。事發前,在出現明顯倒塌徵兆的情況下,房主拒不聽從勸告,未採取緊急避險疏散措施,是導致人員傷亡多的重要原因。
調查認定,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及有關部門存在集中治理部署遲緩簡單應付、日常監管相互推諉迴避矛盾、排查整治不認真走過場、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不力、房屋檢測機構管理混亂、自建房規劃建設源頭失控等問題。涉事房主和有關企業存在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第二十屆中央委員、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胡衡華,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原副主任陳文浩,湖南省委常委、長沙市委書記吳桂英,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胡忠雄在湖南長沙「4·29」特別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分別給予胡衡華、陳文浩、吳桂英黨內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胡忠雄政務記過處分。
責任編輯:袁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