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開賭被判刑5年 罰款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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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5/09/10 19:20

最後更新: 2015/09/10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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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令中國紅十字會陷入信譽危機的「炫富女」郭美美,被控開設賭場一案,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在審理8小時後宣判,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趙曉來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據東城法院官方微博報道,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認為被告人郭美美、趙曉來無視國法,開設賭場,情節嚴重,應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

郭美美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對指控的罪名有異議,認為自己構成的是賭博罪,而非開設賭場罪。據檢方指控,郭美美夥同其外籍男友康奈德、生活助理呂某、趙曉來、陳某,於2013年先後3次在朝陽區某國際公寓開設賭場,以「德州撲克」的方式賭博,賭資2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郭美美、趙曉來無視國法,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其行為共同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9月10日下午18時左右,審判長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郭美美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被告人趙曉來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北京法院網官微消息顯示,郭美美在最後陳述時說:「在我被羈押的時間裡,我知道自己錯了,非常後悔,希望法院可以看在我第一次犯,給我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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